敲诈勒索未得逞 换来七年铁窗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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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23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通讯员周方 张君2005-11-03) 22岁的山东籍打工人员冯庆堂,以写恐吓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法,向17家企业及个人敲诈勒索财物,数目高达60多万元。近日,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庆堂有期徒刑七年。 冯庆堂原是石河子市开发区"康师傅"面厂调理车间工人。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有人利用车牌进行敲诈勒索的文章后便产生了敲诈邪念,于是他在乌鲁木齐市找人制作了一张名为"李建华"的假身份证,并办了一张建行龙卡。5月16号,冯庆堂将两封恐吓信从乌鲁木齐分别寄往石河子开发区的"康师傅"食品有限公司、"旺旺"乳业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以在两公司食品中注入剧毒液体进行恐吓,分别让这两个公司将10万元现金打入"李建华"的建行龙卡内。 等了几天的冯庆堂见建行龙卡内没有收到钱,便变本加利的又窜到石河子市,在几个小区将事先写好的恐吓信分别粘贴到十位住户的家门上或停放在小区的车上,对这些居民进行威胁敲诈。过了两天,冯庆堂又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先后三次向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帝"营销有限公司进行敲诈勒索。6月2号,冯庆堂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