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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地产交易制假增多 市民应提高防假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3日电据江南时报报道,记者2日从南京房产部门获悉,据统计,10月份房地产交易中的制假案件为14起,其中假身份证2起,假当事人5起,假产权证7起。因此,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对无法确定真伪的房产证,可到房管部门查验。

  由于公安部门加大对假身份证的处理,因此,持假身份证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较前几月有所下降,但假产权证还是层出不穷。据悉,有些假产权证并非为当事人到房管部门办理

交易过户所使用,而是为了借款或其他目的在私下使用。

  例如赵某通过熟人认识吴某,而后用假产权证向吴某作抵押,拟到公证机关办理抵押文本的公证,抵得钱款人民币6万元。因公证人员对赵某常来办理房屋抵押手续起疑,遂善意提醒吴某注意,这时吴某才将赵某的产权证带来房管部门查询,被确认为假产权证。该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相关当事人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房管部门提醒市民注意,有关房屋的抵押手续必须到房管部门来办理登记才是合法有效的。

  另外,转让方的疏忽也让有些人有可乘之机。产权人魏某于1996年通过所在单位某公司的房改购得一套住房,且已领到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后该公司给魏某换购了另外一处住房,并收回了原住房和相关证件,但该公司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换购后原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使得魏某用一本假产权证将原住房卖给他人,骗取钱款人民币6万元。现魏某已被警方抓获,正接受处理。房管部门提醒有关单位注意,在房改过程中,如有职工住房换购后,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原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以防上述事件的发生。(华诚、施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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