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敬畏的“不搞下不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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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51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近日态度坚决地说:对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办事,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搞下不为例。今后要建立“埋单制”,出了问题,就要有人“埋单”,就要有人负责。 严格一次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制度化的严格,是培育出有责任感的责任人群体。要建立“埋单制”更是对制度的理性认识,是法制常态的必然要求。以往碰到此类事情许多责任 人常是事后“知错”,此前却“能冲则冲,能破就破”,下不为例成了保护伞,如此,再严格的制度也会作废。可见,让责任人拥有强烈而持久的“埋单意识”,将制度的刚性渗透到履行责任的过程之中,这才是治本之道。当然,“埋单制”本身需要有相应的机制保障。一方面要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上级监督机构和人民群众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埋单制”本身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让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因为,监督本身缺乏监督和可操作的机制,其效率就必然打折扣。(龚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