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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青年网上发布帖子恶意中伤他人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6:33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日电(陈正明、谢云挺)日前,浙江义乌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互联网上发布帖子恶意中伤他人的义乌市稠城街道中金村的金某(男,25岁),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今年9月9日,金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女驾驶人受伤,双方自行调解不成后报警。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一名姓宣的民

警赶到现场调解,但双方意见表达不一致,调解不成。在民警按照法律程序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金某因无驾驶证,就玩了一个冒名顶替的花样,用自己弟弟的驾驶证交给警察登记,并瞒过了警察。姓宣的民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即暂扣了金某的摩托车和受伤女子的电动车。此后,金某屡次到姓宣民警的办公室要求从宽处理并放车。民警责令其出示自己的驾驶证,但金某只能拿出驾驶小型汽车驾驶证C证,拿不出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9月底,金某带了价值200元的代币券再次找到姓宣的民警,试图用送礼的方式笼络,被婉言拒绝。10月26日晚上,金某在网吧上网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这样的帖子:“义乌城区一中队姓宣交警索贿嫌低,恶意整人!”这条帖子发出后,先后有将近200人阅读浏览或评论,造成了对民警名誉的损坏。警方经调查后认为,金某已构成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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