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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反驳理由恰恰是一种反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35 上海青年报

  □郭之纯

  为遏制药价在流通环节疯涨现象,发改委正酝酿在市场定价药品外包装上强制标价。据悉,此意向一出,立刻引发业内一片反对声。近日媒体披露了部分反对理由:其一是担心此举将增加企业成本,而且有可能泄露商业秘密。其二是担心全国统一定价“可能会削弱市场竞争”。其三则是担心“消费者更容易吃哑巴亏”,因为“厂家很可能会选择提高出厂

价”,所以此做法可能“令消费者更易被误导”。(11月3日《南方都市报》)恕我粗鲁———细看这些反对的理由,怎么也感觉其太过荒诞。比如这第一种理由就纯属胡搅蛮缠:在外包装上多印几个数码,就会增加企业成本吗?产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是哪门子的商业秘密呢?

  第二种理由,则是荒诞和欺骗的成分兼而有之:即便全国统一定价确定会削弱市场竞争,但当前正在进行的这种“市场竞争”又是怎样的一种“竞争”呢?的确,如果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竞争一般可以促使商品价格趋于合理,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但是,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也由于当前药品流通体制的不合理,在当前的医药市场上已经出现一个反市场规律的怪圈:竞争越激烈,给出的“回扣”就越高;“回扣”越高,药品价格就愈加不合理。此时,惟有将药品的最终零售价“锁死”,才能破掉这个怪圈,挤去药价中的泡沫,让老百姓吃得起药看得起病。全面衡量之下,也许这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尤其是这并不是完善医疗体制的根本办法,但在目前,这也的确要算是平抑药价的一个最快捷办法。所以,如果说这一办法确实将“削弱市场竞争”,但由于当前所谓的“竞争”是病态的,“削弱”它,可谓十分有理!

  至于第三种理由,即所谓的“担心消费者更容易吃哑巴亏”,则是伪善得可以,但也更加不堪一击。是的,在强制标价的情况下,为了利益最大化,厂家确实很可能会选择提高出厂价。但是,难道药价印多少,是由着厂家漫天要价的吗?即便就算是由着厂家愿标多少就可以标多少,但制药厂只有一家吗?尤其反过来想一下就让人感觉更可气:一直到目前,对药品都是没有标价要求的,但消费者又何曾有过“沾光”的时候?为何药价降了17次仍然居高不下?不标价,消费者就不会“被误导”了吗?从这些现实再细考其中逻辑,其强词夺理之状令人惊讶———从中,我甚至读出一种野蛮无耻的味道。联想到在药品第17次降价前“24家药品行业协会上收求情”的事情,这些“业内人士”的司马昭之心和辩解,令人愤怒难抑。

  其实,正是因为药品定价能够虚高,才给高额的营销回扣提供了利润空间,因而管住药品定价,便是点到了医药购销黑暗渠道的死穴,打到了医药界黑幕的“七寸”。如此看来,一些业内人士公然回避如此常识,却以荒诞无稽的理由强硬反对药品标价的做法,或许恰恰已经反证出此一招法的准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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