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驳回了哈尔滨1+1的诉请 上海伊加伊1+1没有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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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朱勇 通讯员卫 建萍)上海伊加伊1+1因为和哈尔滨1+1同样有“1+1”,而被哈尔滨1+1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告上法庭。近日,一中院一审驳回了哈尔滨1+1的诉请。 成立于1994年的哈尔滨市台北1+1食品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包含有“1+1”文字及图的商标三种,其中的一种被评为“哈尔滨市著名商标”。该公司还曾获得“黑龙江名酒店 ”、“中华餐饮店”等荣誉称号。今年初,该公司在上海发现了吴女士经营的“伊加伊1+1莘庄店奇美餐厅”,遂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吴女士告上法庭。法庭上,吴女士辩称,其招牌系经“伊加伊1+1”商标注册人林先生许可使用,且该商标与原告商标并不相同,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 法院经比对认为,原告的3个商标的整体图案与吴女士在店招上使用的“1+1”字样存在很大差别,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