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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本月开征 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可免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樊卿)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发布开征通告表示,备受业界关注的“土地增值税”从本月起开始征收。

  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发布开征通告。该税种对房地产市场将造成何种影响,业内人士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将令开发商很“受伤”,但也有专家认为,仅从经济角度看影响并不大,但是该政策透露出政府对调控、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明晰态度。

  “土地增值税”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取得了增值额,应依照规定税率缴纳的税。也就是说,企业之间转让土地、个人转让房产,都将涉及这笔税种。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高低不同的层次,分别对应不同的规定税率纳税。

  此前,有媒体在猜测此次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曾认为这将令深圳房地产企业“很受伤”。而深圳房地产研究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经济角度看对房地产企业影响并不很大,这一政策更重要的是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土地增值税也涉及到个人转让房产,但市民在进行非投机行为的二手房交易时,倒不必太紧张,因为该税种也有免税规定:对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是指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此外,对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不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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