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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预售房合同文本将听证 普通市民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陶然)一直以来,商品房预售交易是期房性质的买卖,其专业性强、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形成了在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和买房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房子没建好,而预售合同已经签下了,所以相关的纠纷层出不穷。记者昨日从深圳国土房产局官方网站获悉,在前一阶段征集了各方对于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后,近期该局将举行相关听证会,就一些争议较大的内容进行听证。

  新版合同广征建议

  根据记者了解,从2001年3月1日起,深圳已经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1版)。由于此文本只具有示范性,买卖双方都可以对文本内容加以选择、补充和修改,因此,在维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的基础上,这个版本的合同示范在市场上得到了普遍的使用。但是,一些市民也反映,合同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还不够明确,可以完善一些细节,让发展商承担更多义务。

  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在旧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建议稿)》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份修改形成了新的征求意见稿,并且在房地产业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征询意见。不少市民也踊跃发表看法,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提出了许多建议。

  三方均持赞同态度

  根据记者了解,消费者对新版合同普遍持赞同态度,认为新版合同使买卖双方责任更明确,一定程度地维护了置业者的权利;而开发商对新版合同也基本持赞同态度,认为2005版合同使得开发商与置业者之间的权责更加清晰,关系也更加透明,有利于增强置业者的购房信心,对开发商来说也是好事;大部分中介公司也认为,因为中介在房产买卖交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开发商、置业者、中介都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开发商与置业者的地位更加规范和明确,中介市场也可以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

  但是各方也都提出对于建议稿的意见,根据国土房产局有关人士的介绍,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停车场等共有部位权益的归属、房地产交付办法和交付时间的确定、房地产质量与收楼标准、规划设计变更及前期物业管理等问题上。而听证也将集中在这几个话题展开。

  普通市民可申请听证

  根据计划,从昨日开始,市民可采用信函、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参加听证申请,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相关主管部门5名工作人员组成。非部门陈述人15人左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机构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及不同意见的对等性原则确定听证陈述人人选。此外,旁听人20人左右,名额报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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