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政路属公用不得独家占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倪明)本报昨日《居住区内道路下月起禁封闭》引起强烈关注,各界人士纷纷致电本报记者询问:是不是所有的小区道路都要对外开放?在市政路建成通车前,楼盘开发商自己掏钱兴建的路能不能作为小区路?老城区正在积极开展的社区封闭、半封闭式管理又何去何从?

  市政路须对市民开放

  昨日本报披露的番禺某楼盘擅自将临江路变成小区路独享一线江景,该楼盘有关人士称,洛溪岛环岛路是规划的市政道路,建楼时开发商先掏钱修了这一段。“在接到政府开通环岛路通知前,为了小区居民安全暂作为小区路。”

  尚未开通市政路是否能先“变通”成小区路?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虽然洛溪岛环岛路全面建设贯通要视交通需求、建设发展而定,目前建设计划暂无时间表,但是临江市政路和公用绿化带是公用空间,不管是谁建设的,即使现在市政路暂时没开通,都不能独家占用,影响公众利益。该有关负责人说:“楼盘可以采取其他手段保证小区居民安全,但是道路应该对市民开放。”

  广州老城区不少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封闭、半封闭式的管理。开放居住区内道路将对老城区社区管理有何影响?

  不主张设路障铁门

  昨日,珠光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位人士说:“这个规定对我们影响不大。珠光街246条街巷几乎全是内街内巷,由于不影响与其他道路交通衔接,一直不允许停车和车辆出入。”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从规划的角度不提倡小区实行封闭、半封闭管理,但不会干预社区采取这种模式。社区为加强治安管理,可以在入口设置门卫,但不主张设置路障、铁门、围墙等,影响城市交通。(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