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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告上海进城费 发言人称当地车也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4日电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北京市民李刚因外埠车辆被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将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告上法庭。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表示,对此事,“上海的有关司法部门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据了解,自1993年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就依据上海市政府第102号令《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车辆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某负责人表示:“有关媒体报道此事以来,已经接到不少电话,责问我们为什么‘用外地人的钱修上海的路’。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在引述我们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有关章程的时候出现了纰漏。”依据《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凡领有统一车辆牌证的上海市或进入上海市的外省市机动车辆必须主动缴纳通行费。而在有关的报道中,却只出现了“对外省市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字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方面认为,有关报道出现这种关键词的错失,是十分遗憾的。(魏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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