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设年龄门槛 川大法硕告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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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因年龄超过35周岁,四川大学在读法律硕士杨世建没能通过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据悉,杨世建已聘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作为代理人,并通过特快专递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送诉状,状告人事部拒绝受理他报名参加考试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要求准许他报名。 现年36岁的杨世建是川大法学院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我曾经获得川大优秀研究生一等奖,自认各方面都还算优秀,只是年龄刚过35周岁,就连当公务员的报名资格都没有,我认为很不公平。”杨世建认为,人事部拒绝他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人平等”以及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侵犯了他的平等权和劳动权,对他构成了就业歧视。 杨世建称,他打这个官司,是希望维护所有35周岁以上人士的“平等就业权”。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综合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人事部招考国家公务员对于年龄的限制是依据部门规定制订的。担任国家公务员,不可能不考虑年龄,因为要考虑到退休年龄以及购买社保等问题。如果没有年龄限制,一个59岁的人通过考试担任国家公务员,那么他只需工作一年就可以退休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赵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