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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摊贩强收“过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张寅

  宁波晚报讯一筐小带鱼市价只有50元,成交时却要60元,突然多出来的10元是什么钱?摊贩说,这是“过秤费”,不给这钱,东西也就别想买。昨天,慈溪市民陈师傅来电说慈溪农贸批发市场一些不良摊贩天天在强行收取“过秤费”。

  陈师傅告诉记者,他是慈溪一家单位的食堂工,食堂每天都要到慈溪农贸批发市场购买蔬菜和水产品,每次都在1000元以上,不过其中有近50元不是菜钱,而是交给不良摊贩的“过秤费”。市场存在“过秤费”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过秤费”的高低取决于摊贩要多少,买1斤带鱼也好,买2斤对虾也罢,“过秤费”都要交,最低的“过秤费”2元。

  陈师傅说,前天凌晨2点多,他向卖鱼摊贩买了一筐小带鱼,小带鱼4元/公斤,一筐带鱼12.5公斤,市价也就50元,不过摊贩要他另交10元“过秤费”,否则带鱼就不卖给他。他知道市场买菜的规矩,但一天前一筐小带鱼的“过秤费”只需交5元,隔了一天就涨到10元,他觉得,摊贩是存心在抬价,于是和摊贩还价,可不管他怎样说尽道理,“过秤费”就是这个价,最后,陈师傅也没有办法,因为他问了其他卖鱼摊贩,这个“过秤费”还算低了。

  就陈师傅反映的问题,记者昨天联系了慈溪农贸批发市场负责人丁经理。丁经理表示,市场上有摊贩强行收取“过秤费”去年也发生过,已被取缔了。丁经理说,要查处市场上这种不法行为,需要市民及时举报,市民以后碰到违规经营的摊主,可及时向市场办公室投诉,好让他们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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