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作出决定:收割机跨区作业免交车辆通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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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5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农业厅、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免缴车辆通行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省内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不能混载其他货物),在通过路桥收费站时,凭《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责任编辑:蔡英、林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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