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读晚报]究竟谁知法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50元被盖印作废,还说防止我拿去骗人,在高速路收费站,小明既委屈又气愤。”看完昨天厦门晚报《人民币上盖印谁有资格》后,我有三个不理解的地方。

  第一个是:“我只听见‘啪’一声,刚才那张钞票上已盖了一个红色的方印,上面是‘弃票’两个字。”我不知道这是谁给他(她)的权力。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如国歌和国旗般神圣。正因为如此,人民币上才印制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和建立了丰功伟绩的伟人,才印制了勤劳的人民和庄严的国徽……相关法律解释表明只有“银行专业人士将《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摆放在面向顾客的柜台前面位置,经当事人签字后开具《假币收缴凭证》”才是符合合法程序的假币收缴过程。而收费站早就准备好了“弃票”的印章,可见也决非偶尔的“操作失误”。收费站执行这条“规定”时,就没有人觉得不合法理吗?

  第二个不能理解的地方是:当身穿警服的小明质疑收费站的做法时,工作人员竟然说:你是知法犯法。明明是收费站的行为违法,却还指责他人违法,这真是绝佳的“黑色幽默”!

  第三个不能理解的是,小明是位警务人员,也知道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为何仍然违心地接受了“处理决定”?难道他们只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才敢和违法行为做斗争?而这位工作人员对身穿警服的人尚且如此,对其他“过路买票”的人还了得?(方田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