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断肠草致患者死亡 广西贵港一庸医被判十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5:55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11月4日电(记者王立芳)广西一无证游医对患者施用断肠草致人死亡,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覃泽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的覃泽辉在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于2004年9月23日对一名肺癌晚期患者给予大茶藤(即断肠草)治疗,致使患者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确定患者为“断肠草”中毒致死。 事发后平南县卫生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经过审理,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覃泽辉有期徒刑10年。近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断肠草学名雷公藤,又名“钩吻”、野葛、大茶藤等,属于马钱科植物,在我国有广泛分布,其茎、叶、花和花粉均含有胡蔓藤碱和次胡蔓藤碱等对人剧毒生物碱。断肠草毒素的作用机理主要表现在抗炎症、镇痛等方面,还有加强睡眠的作用,其药用价值已在我国许多领域广泛应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卓家同说,用断肠草治疗是“以毒攻毒”的方法,很危险,主要对危重病人施用,在用断肠草的过程中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