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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措施规范家庭出租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6:36 北京晚报

  本报中午消息(通讯员刘英侠记者贾晓宏)今天上午,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北营房社区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挂牌。今后,该地区居民开办小规模的家庭出租床都要在“中心”备案,取得合法手续后,才可以对外出租。同时,为规范和管理“家庭出租床”现象,制定了6条措施。据悉,成立社区出租房屋服务中心在北京市尚属首次。

  北营房社区与阜外医院相邻,近年来,外地来该医院看病的人逐渐增多,由于大部

分患者是自费来京看病,无力承担旅店招待所的住宿费用,医院周边居民就偷偷招揽生意,把自己闲置不用的房屋对外出租。有的居民在不到10平方米的房屋放了6到8张上下铺床,以每张床30到50元不等的价钱出租。有的业主还将房间用简易木板做成隔断,做成小单间,内设子母床等,有些承租人还自己生火做饭,乱拉电线,造成过道十分狭窄,影响其他居民出入,随时存在火灾等隐患。

  为规范出租床市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和北营房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多次整治,但由于家庭出租床具有隐蔽性,效果不是很理想。为引导和规范家庭出租床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社区出租房管理服务中心”。

  据“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成立的“社区出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属民间自治组织,想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信息采集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代收代缴税费、综合宣传服务等形式,探索和完善出租房管理模式。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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