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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竟放“高利贷”借同学20元钱要100元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6: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4日电据新文化报报道,两个多月来,吉林省长岭县大兴镇农民夏继彬的儿子春阳(化名)频繁地向家里要钱,说要交杂费。他一再追问,从儿子口里听到了一个让他吃惊的消息:儿子向一个叫李铁(化名)的同学借了20元钱,李铁竟然让他还100多元利息。

  据了解,春阳是大兴镇中学初一学生,李铁初二,两人同住在宝兴村。“春阳共向我借了20元钱,每次让他还钱,他都说加利息过几天还,现在他连本带利共欠我120元。”李铁

熟练地说。

  春阳的班主任赵老师说,几天前才发现春阳经常不明原因地向同学借钱。该校张副校长告诉记者,10月31日,学校针对此事找过两个学生的家长并成功调解。没想到,两个学生家长后来会发生冲突。夏继彬说,10月31日,他领着儿子到李铁家说理,并想要回那100元利息钱,没想到李家人打断了他一颗门牙。

  目前,夏继彬已报案。长岭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高云峰所长介绍,夏继彬被打断半颗门牙系李铁的父亲所为,他们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据一位律师讲,虽然发生借贷关系的是两个孩子,但只要经过调查取证存在相关事实,这种借贷关系就被认可。但按照相关规定,借款的一方(春阳)向被借款一方(李铁)支付的利息最高额度,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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