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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读劳模的征婚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0:08 红网

  焦作籍全国劳模铁紫娟的征婚广告先是在11月3日《焦作日报》刊登,4日这天《大河报》转载后又发表了相关消息,并刊登了她的全身彩色照片。劳模的征婚广告有什么不同吗?看过她开列的征婚条件就知道:欲觅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住房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且志趣相投的男士为伴,地区不限,民族不限,离异无子女(未婚、短婚未育、女孩判对方者优先)。如能碰出爱的火花,愿与男方远走他乡。

  表面看,这与我们经常看到的征婚广告没什么两样。但从中笔者体察到了作为劳模的铁紫娟有着与普通人一样的婚姻理想和生活追求,她丝毫没有把自己英雄化,圣人化,而是把自己百分之百地定位在一个凡俗女子的身份上。正是这点,赢得了笔者极大的尊敬。可以这么说,她在广告中的求偶直白比她在媒体上发布征婚广告这件事本身更赢得了笔者的好感和尊敬。

  当然,一位赫赫有名的全国劳模在媒体上发布征婚广告,也许会遭致一些人的非议,说什么铁紫娟作为全国劳动模范,在媒体公开征婚的做法欠妥,会使人对劳模产生轻视,这种观点也很有代表性,且很有杀伤力。正是这类普遍存在的公众心理将铁紫娟这样的劳模推向神坛,以一种貌似爱护劳模形象的名义,阻碍着劳模追求幸福的权利。与此相仿佛的是,许多劳模因这样那样的原因陷入生活困境时,不敢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补助,就怕人们说这么做是有损劳模形象。譬如说,海南省劳动模范蒙绪姬虽然生活已陷入困境,但仍多次拒绝采访 ,为什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省级劳模普遍有一种矛盾的心理,既怕报道辱没了劳模名誉,又担心“报道了也解决不了问题”。(2004年5月29日新华网)

  从这个大背景下,我们审视铁紫娟的征婚举动和品读其征婚广告,就会发现,铁紫娟已经挣脱了劳模光环带给她的束缚,以一个现代女性的非凡勇气表达了自己的权利诉求,勇敢地捍卫了劳模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正当权利。其看似惊世骇俗实质最平常不过的行为理应受到人们的敬重。铁紫娟在征婚广告中毫不讳言她的世俗愿望,这在一些思想保守的人看来,会认为损害了劳模的形象,但时代不同了,在一个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的社会里,公众完全应该用一种开放、宽容的心态去看待和接纳各色人群的权利诉求,对劳模也不例外。这恰恰就是考验和检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公众具有多少人文情怀的试金石。

  这就是笔者从这则征婚广告中读出的另一层广告意义。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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