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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延误救火致轿车成灰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近日,盐城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0515-8356460打来电话,道出了发生在他们家的一件窝心事。

  10月22日晚,李先生的哥哥李龙借了李先生的桑塔纳轿车前往射阳新洋农场办事。因为通往新洋农场的路正在整修,李龙便从洋马镇绕道行驶,乡村公路颠簸得很厉害,车行到洋马镇菊花厂门口,李龙发觉车况不对劲,于是便下车检查。他发现轿车发动机在冒烟,

便立刻拨打119火警,并给李先生和保险公司也分别去了电话说明情况。然后,轿车就起火燃烧起来,李龙只能一筹莫展地站在路边等待救援。随后不久,洋马消防中队的火警们来到了火灾现场,但是现场没有水源,无法将轿车的火扑灭,洋马消防中队的火警让李龙通知射阳消防大队来扑救。李龙随即又向射阳消防大队报警。这时,轿车仍在燃烧着。近一个小时后,李先生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从盐城赶到了火灾现场,但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轿车被火魔吞噬。又过了半个小时,射阳消防大队的火警们才赶到现场。然而此时的轿车已经变成了一堆灰烬。

  轿车烧了,李先生心里好不心疼,这可是好几万呢。可随后的处理工作更是麻烦不断,让他头疼。射阳消防大队让李先生交纳1000元的火灾扑救补偿费。同时因为涉及到保险理赔,需要射阳消防大队出具一份材料,证明轿车发生自燃烧毁了,并说明失火原因。地点等详细信息。射阳消防大队却只肯出具轿车发生火灾的事实,不能提供失火原因。保险公司不认同这样的证明,不予受理。李先生又找到射阳消防大队的张教导员说明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请再重开证明。张教导员称要知道火灾原因就再付1000元的鉴定费,而且态度很不友好。李先生气愤地说,不到10公里的路程,却要一个半小时才到。如果他们及时出警,早点展开扑救,轿车也不会全部烧毁。车烧成灰才到现场,凭什么要火灾扑救补偿费?根本就是工作作风拖拉,贻误了扑救的时机。现在我1000元扑救费已经付了,我只想他们帮忙出个证明,难道真有这么难吗?

  针对李先生反应的问题,射阳县消防大队的张教导员解释说,虽然路程不远,但是因为修路不好走,所以路上耽误了点时间。而且火灾证明消防大队已经出过了。“也许是我们技术力量不够,只能证明发生了汽车火灾,什么原因我们就不能信口开河了。”张教导员称,汽车自燃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电路火灾,也可能是油路火灾,一定要消防部门确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火灾,他们也无能为力。对于收取火灾扑救补偿费一说,张教导认为,这是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的,如果发生火灾后保险公司给予了理赔,消防部门可以收取保险理赔款的5%作为火灾扑救补偿费。“我们没有任何违反规定的地方。”他最后强调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李先生的情况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对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见习记者茅倩倩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5日第二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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