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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水费惠民工程”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阮冬军通讯员史长森)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供水收费工作可持续开展,本着“以服务促收费,以收费强服务”的原则,今年盐城市开展实施“水利工程水费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水费惠民工程”)建设。

  据悉,“水费惠民工程”建设资金将由市、县(市、区)水利(务)局每年在水利工程水费年度收支预算中专项进行安排。盐城市对各县(市、区)的“水费惠民工程”建设

年度补助水费总额,将由该市年度返还奖励各县(市、区)水费的50%确定。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5日第二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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