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为兼职常委聘请法律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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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4:01 深圳特区报 |
市人大常委会为兼职常委聘请法律助理 22名律师获任用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市人大常委会昨天聘用22名律师为兼职常委的法律助理。在两年的聘用期内,法律助理将为兼职常委审议法规、议案提供法律意见和相关资料。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有22名是兼职委员,为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5年为他们聘请法律助理。根据聘请协议书,法律助理的工作范围包括为兼职委员起草法规草案、议案提供服务和提供资料,为兼职委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出席聘用协议签署仪式并讲话,他希望法律助理们切实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做好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