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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接种当年度流感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近日发布的《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指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各省可根据当地流行的高峰季节及对疫情监测结果的分析预测,确定并及时公布当地的最佳接种时间。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

  《指导意见》提出,推荐接种人群为: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慎用人群为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是: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严重过敏体质者;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0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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