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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象山双双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7: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曹爱方通讯员谢小诚)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表彰暨颁奖大会上,宁海、象山两县同时载誉而归,双双捧回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牌子。

  宁海县1999年被列为生态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验收结果显示,宁海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85%,城区人

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14.7平方米。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以内,全县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达100%,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象山县2001年9月被省环保局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2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第七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4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验收结果显示,象山城镇绿化总面积340多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89平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57.5%。全县地面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大气环境85%以上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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