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断肠草致患者死亡 广西贵港一庸医被判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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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26 南方都市报 |
据新华社电 广西一无证游医对患者施用断肠草致人死亡,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覃泽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的覃泽辉在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于2004年9月23日对一名肺癌晚期患者给予大茶藤(即断肠草)治疗,致使患者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确定患者为“断肠草”中毒致死。 事发后平南县卫生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经过审理,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覃泽辉有期徒刑10年。近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