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培训遭到冷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5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实习生吴顺娟金陵晚报记者金海亮通讯员马广一 【金陵晚报报道】 原本四百多人的会议,实际只来了五十几人。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 昨天,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免费为外经贸企业讲解新法的变化。哪知却遭意想不 到的冷遇。昨天下午,南京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大会召开。 尽管已经超过了开会时间,来参加会议代表却来得稀稀拉拉。 直到会议正式召开,签到的公司仅51家。 记者了解到,此次的新《条例》与老规定相比有了许多重大的变革,对于违法《条例》规定的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更加严厉。 如对不按规定从事非法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的罚款。考虑到新《条例》的调整条款多,南京局特地召集我市各外经贸企业、报检公司进行新《条例》的免费培训讲解。 南京共有进出口企业等一千多家,会前考虑到会场容纳不了这么多人,只邀请了四百家来参加会议。 南京局综合处王生刚科长对此十分感慨,他表示,从参加《条例》培训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只有在实际承办业务时触礁违法,被罚款了,才后悔莫及。(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