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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小区都不能擅封道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倪明)针对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准则》仅限于新建小区一事,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指出:该报道有误,广州行政区内所有社区都不能擅自封闭道路。

  城管执法遭小区业主反对

  该负责人表示,规划局不反对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但是如果小区采用围墙、门栏、设保安的方式严禁非小区业主进入,影响市民公共通行,不论是新小区还是旧小区,都是违规的。他说:“近日公布的《准则》是规划部门长期以来实践的管理经验的总结,并不是新制度。”

  事实上,早在1988年的旧准则中,规划部门早就明确了禁止封闭居住区内道路的原则,1997年颁布实施的《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民用建筑周围一般不得修建围墙,所以,《准则》出台前,规划部门已要求小区规划报建时要求不能砌围墙。不少小区未经批准建的围墙、拉栏,严格来说都是违章设施,只不过没有拆除,但不等于说,存在即合理。“何况,小区是否一定要采取封闭式管理也有待商榷,如果能解决好治安和扰民的问题,不一定要采取封闭式管理。”

  据了解,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围墙、拉栏等均是违法建设。但是城管在执法中也颇为难,海珠城管大队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受投诉多的封闭小区,我们去拆围墙、铁门时,往往遭到该小区的居民坚决反对,这对我们执法也有很大阻力。”

  对于《标准》的新规定,有专家认为,新做法意在“还路于民”,但这又涉及到封闭小区内居民的利益。因此政府事先做好规划公示非常重要,这才能取得所有市民最大程度的支持。

  小区内的市政规划路必须公示

  据了解,广州市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制度。该制度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凡是经批准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整治规划、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成果以及经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国际国内竞赛和咨询成果应公示。

  其中,片区规划的公示内容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依据、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定位、规划布局结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图、生态结构分析图、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概念图、六线控制示意图等11项内容。

  因此,包括小区内的市政规划路在内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经批准后,都须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办公楼大堂、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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