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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房卖给了两家人 住宅发展中心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09 检察日报

  吴女士状告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将其所购住房另签合同转售他人案,10月1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民二庭开庭。

  据吴女士介绍,2001年12月20日,吴女士与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期房,办理了相关手续并缴纳了房款,双方约定该中心18个月后交付其所建住宅。

  2003年9月,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向吴女士发放了入住通知书,但迟迟未将住房钥匙交给吴女士。2004年初,该中心给第三人办理了吴女士所购住房的入住手续。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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