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氢气球 别乱放 我省出台相关规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1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在喜庆的日子,大家都喜欢施放氢气球来增加喜庆气氛,不少单位也喜欢用氢气球悬挂标语来进行宣传,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在氢气球的施放过程中如操作不当,极易引起爆炸或气球脱落升空等,对航空飞行、公众场所人民生命财产及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1月1日下午3时02分,南航3143次航班在贵阳机场上空发现直径为3米左右的蓝白条

纹相间的一只氢气球向东飘移,幸好因发现及时避让得力,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情发生后,民航贵阳空管中心立即向贵州省气象局通报;省气象局于当天傍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部门严肃查处始作俑者并进一步加强管理。

  《贵州省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气体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得向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销售充灌气球气体。要求气体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得向无资质单位销售气体;大型集会、庆典等社会活动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主办单位或者气球施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障预案,报活动所在地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等等。

  我省为此公布两门举报电话:0851—5527551、5498173,读者可拨打这两门电话进行举报。作者:曾居仁 王剑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