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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民拖欠垃圾费最长者达3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1:24 桂龙新闻网

  南宁市从2003年7月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征收情况一直不容乐观,每年都有大量的单位和居民不按时交纳处理费。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环卫站获悉,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居民可要当心了,不交纳处理费可能会吃官司了。近日,该站已将辖区内10家(户)长期拖欠垃圾处理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这是南宁市环卫部门首次将生活垃圾处理费拖欠户告上法庭。

  “采取法律手段,实在是迫不得已啊!”江南区环卫站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自2003年7月以来,江南区环卫站与其它环卫站一样,遭遇到了单位和居民拖欠处理费的问题。每年,该站都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工作,但仍然有不少单位和居民不愿意交纳,应交但不交的比例惊人。

  为了督促拖欠户交纳垃圾处理费,该站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效果都不佳。近期,该站通过调查,向拖欠户一一发出催缴通知书,限定15日内缴清所欠费用,逾期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催缴通知书发出后,大部分拖欠户马上上门补交,但部分拖欠户仍不为所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环卫站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次被告上法庭的拖欠户都为经营餐饮、娱乐、美发等个体户。拖欠期限最短的9个月,最长的达33个月,拖欠费用从180元到2000多元不等。环卫站于10月14日一举将这些欠户告上了江南区法院。

  截至发稿时,大部分被告已主动要求庭外调解,经与环卫站协商,同意缴清拖欠的垃圾处理费。

  江南区环卫站负责人表示,环卫站还将整理出更详尽的拖欠户名单,对“钉子户”继续进行调查取证,拒不交垃圾处理费的拖欠户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负责人说,拖欠户除了要补交所欠的垃圾处理费外,按规定还要承担3‰的滞纳金和不低于200元的诉讼费,“其实,拖欠垃圾费真的是得不偿失”。

  来源:当代生活报选稿:黄珊作者:廖海生 何杰英 林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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