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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住改商”应有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5:29 信息时报

  贺贝 媒体从业员

  广州“住禁商”出现转机,天河南、淘金路等地商圈被纳入商业网点规划,即将起死回生!“圈内”商家笑逐颜开,“圈外”同行羡慕不已。“住禁商”和“改商”的政策规定,到此似已尘埃落定,成了板上钉钉的铁令,然而纵观“住禁商”5年4变的复杂过程,谁能断言今后不会再变?

  依目前政策,住宅能否改商,不是取决于完整、合理的法律制度,而是看其是否属于商业网点规划。这种规划如何产生,我们不得而知,但它到底只是“人脑”的产物,视野难免受到“此时此地”的局限和“上位政策”的影响,况且目前政务决策模式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因此,布点规划与市场潜在空间及实际需求之间的不相吻合,是必然存在的。如果10年前作网点规划,谁看得上天河南?今天不被纳入的某些街铺,但谁敢肯定,它就没有成为特色商圈的市场潜力?

  其次,商业网点规划与利益攸关。以网点规划来决定能否“住改商”,不被纳入的商家,要么铁了心肠当“黑店”,要么采取种种办法和手段,争取“纳入规划”。公关策划和商业大腕的能量,往往超出常人想象,当某种利益(比如争取税收、吸引某个商厦进入)到来的时候,非规划路段要变成规划路段,就不会是怎样困难的事情,“住改商”也不会仅仅限于现时的规划圈。

  再次,规划街铺才可“住改商”,这出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在一个法制社会里,这种自由裁量权只能是越小越好。同样是住宅,为什么他能改(商)我不能改?非规划路段的商家自然感到有失公平。据称,规划圈内的小区商铺,“今后将一律不再新批营业执照”,这不是导致已有执照者的地段垄断吗?《反垄断法》将要出台,到时政策是否又要调整?笔者以为,“住改商”政策应全市统一,不宜以“规划”分彼此;在路面阔窄、住宅结构与面积、经营种类等方面,定出若干条件,合标准者均可“改商”,这才更能长治久安,避免“规划”失当带来的影响。

  广州虽已建立市场运行的基本框架,但却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以规约市场管理的行政行为。因此“住禁商”政策难保不会再变,只是愿它越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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