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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不适落下病根状告医院索赔被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1:4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朱勇 通讯员 顾建国)在医院做隆胸手术后感觉不适,周女士又实施了第二次手术取出充填物,但不幸落下了双乳乳腺病的病根。昨天,黄浦法院以医院无过错为由,驳回了周女士索赔61171.11元的请求。

  周女士诉称:“她于2002年12月花17000元到本市一家医院做隆胸手术。术后,周女士就感到左右乳房不对称,且乳房时有分泌物流出。对此,手术医生提出调整了方案,但并

没有取得任何效果。当年底,手术医生要求她住院,并承诺为她再次手术,但手术仍不理想,结果充填物被取出。出院后,她即感到左乳手术部位有压迫感等不良症状。”为此,周女士认为,因医院的手术不当,造成她双乳患上乳腺病,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61171.11元。

  医院则辩称,周女士因患小乳症,在2002年12月5日入住医院。次日,医院为周女士行全麻下腋窝切口隆乳术,同月9日她顺利出院。此后,周女士以其系瞒着丈夫做隆胸术,现也不愿让丈夫知道为由,找到医院,坚决要求为其取出假体。医院为慎重起见,特与周女士签了一份协议,言明术后周女士不再与医院有任何异议。且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无任何过错,故不同意周女士的诉请。

  经黄浦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据此,法院认为医院不存在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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