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立规矩查处“野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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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6:19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赵英明)今天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该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年底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乱贴乱画和制贩假证“野广告”的查处力度,规定每公里最多不得超过10处。 查处行动以85条“城管执法示范路”和20处“城管执法示范场所”为重点,查处各类乱贴乱画行为,从重打击制贩假证(章)诈骗的不法分子,抓获一批现行违法嫌疑人,严厉 打击制贩假证嚣张气焰。参照文明城市达标要求,确保临街建筑和业户门(窗)乱贴乱画基本得到控制,每公里不得超过5处;临街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要控制在每公里10处以内。市城管执法局将不停追呼违规电话号码,对愿意接受处罚并保留的号码,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行清理,经检查验收后恢复使用,并视情罚款;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交由电信单位停机处理。对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的制贩假证(章)诈骗和非法行医“野广告”以及擅自印制“野广告”的非法印刷单位,将找源头、端窝点,严肃查处。市、区城管警察组成侦查组,对群众或城管协勤员举报、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