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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执法就要“较真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15 检察日报

  “规范执法讲究的是个较真儿劲。只要在每个环节上都能较真儿,规范执法也就不成问题了。”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宗戈深有体会地对记者说。接着,他给记者讲述了两个案例。

  9月5日,该院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北山镇原党委书记胡清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胡清明很快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5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的

事实。不想,检察官在取证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证人们担心权倾一方的胡清明将来会打击报复,不愿作证。对此,办案检察官不急不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考虑到证人白天作证有顾虑,他们就晚上登门;证人不愿与穿制服的检察官打交道,他们就穿便装出现在证人面前,每次询问前还逐条宣读证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并详细进行解释。如读完“检察机关依法保障证人和他们的近亲属的安全”这条,检察官就解释道:“你们提供的证据,除了在法庭上使用外,检察机关不会向任何人泄露;你们依法作证后如果受到打击报复,检察机关将依法追究打击报复者的法律责任。”证人们的顾虑逐渐打消,很快如实地提供了证据。李宗戈自豪地说:检察官6天取到了20多名证人提供的证据;18天后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将胡清明提起公诉。10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近期将公开宣判。

  另一起不起诉案件办得也很漂亮。李宗戈介绍说,2004年11月21日,司机廖国平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广州往北途经长沙地段时,由于严重超载,加上车速过快,致使该车的制动性能下降,在超车时廖国平突然发现前面10多米处有交警在负责疏道,采取紧急措施已无法将车刹住,造成交警一死两伤和两台警车报废的严重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很快提请该院批捕肇事司机廖国平和车主黄云豪。

  该院审查后很快对廖国平作出逮捕决定,但认为黄云豪要求廖国平超载的行为与造成交通事故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必然联系,且他已赔偿了62万元,遂对其作出不捕决定。后公安部门又将黄云豪连同廖国平一起移送该院审查起诉,且要求追究黄云豪刑事责任的“呼声”也接连不断地传到检察院。面对压力,该院“较真儿”劲上来了,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此案并达成共识:“不构成犯罪,坚决不诉。”今年6月22日,该院依法对黄云豪作出不诉决定。(本报记者黄建良 通讯员吴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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