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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话题]标本兼治合法合情推行中心城区“限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3:03 大华网

  赞成:“禁摩”正当其时

  郑翼虎:由于长期以来,汕头市的公交事业发展缓慢,规划滞后,跟不上城区范围迅速扩大的需要,在市民出门办事实际交通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摩托车仍是首选交通工具。基此,首先,解决行路难的问题关键在于发展公交事业。“限摩”对一些使用外地牌摩托车的市民来说,确实有些不便之处,依我看,为了全市大局利益出发,牺牲一点局部利益

还是值得的,同时希望大家自觉响应市政府的这一规定,共同为创建现代化城市而努力。

  逸思:千呼万唤之下,汕头终于向非D字头的外地牌摩托车说“不”了!牺牲个体的暂时利益还是社会公共的长期利益,这是难以回避的一道课题。让影响相对较小的非D字头摩托车退出城区道路,可以促使市民因循渐进接受现代交通观念逐渐转变出行方式。

  李澄彦:在中心城区“限摩”,可以减少油耗,缓解“油荒”危机。同时,也降低了城市的交通压力,减少治安隐患,大大地降低了城市的废气污染,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力度整治大量的“黑摩的”。

  担忧:非中心城区怎么办?

  林瑶:“限摩”,对于中心城区的居民来说,是知民意得民心之举。但令笔者担忧的是,非粤D牌摩托车大多从事非法营运,少数还干“两抢”的违法犯罪勾当。这么多的外地摩托车进不了中心城区,自然就会向中心城区的周边非中心城区转移,例如澄海等地,这势必给周边的非中心城区造成巨大的交通压力和治安隐患。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希望这个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共建和谐汕头。

  罗文:本人非常赞同“限摩”,可仔细一想却有不少担心,飞车抢夺只是将摩托车当作作案工具,我们打击“两抢”,要打的是犯罪分子而不应是车。挂粤D号牌以外的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要罚款200元,这就涉及到一个经济利益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如何防止以罚代管的情况出现。

  建议:标本兼治,实行人性化管理

  张奕有:汕头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城市,必须慎重做好“限摩”的善后工作。像对待外地驾驶摩托车来汕办事的人,就必须做好说服工作,总不能让他们在道路的指示牌边发愣吧!因此,我认为,“禁摩”应采取更人性化的措施,比如多设置停靠点,完善道路指示牌,培训指引道路的人员等。

  讲建安:“限摩”是一件好事,笔者同时提醒有关部门,路面上跑着那么多无牌的机动车辆,包括残疾人三轮车、两轮电动车、助力车,还有不少无牌假牌汽车,同样扰乱汕头市面交通,增加交通负担。“禁外”如果做得到,“禁无”、“禁假”也应该做得到。

  忠实读者:在“限摩”的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那些驾驶粤D号牌以外摩托车在汕头市区工作的市民。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对“限摩”规定做如下补充:1、对驾驶非粤D牌号摩托车的汕头市民,在出示工作证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允许通行;2、在打击非法载客者的同时,应严禁其他无证车驾驶,包括电动三轮车、自助摩托车;3、严禁排污超标的摩托车、汽车行驶。

  一宵:近日我也做了一次好市民,没开摩托车上班,7点50分出门坐26路公交车。公交公司的公告是10分钟一班车,谁知一等就到8点20分,到单位是8点37分,本来10分钟的摩托车路程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结果是上班迟到了!

  从2000年起汕头中心城区“禁摩”本是好事,但是公共汽车不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澄海、潮阳两区的车牌又坐地起价,于是不少市民购买粤D号牌以外如粤V、粤U摩托车。我认为应先对汕头中心城区市民所购买的粤V、粤U登记造册,以便实行有效监管措施。

  下期话题:

  您心目中的“潮汕男人”

  最近一场关于潮汕男人和潮汕传统的争论正在网络上展开,在凤凰网、北大BBS、天涯社区等论坛上,关于“潮汕男人”的帖子均受到热捧。在许多外地人眼里,潮汕男人的性格里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大男子主义思想太重,无论事业大小,潮汕男人在家里都是绝对的天,这是地域文化的产物。有的网友因而忠告说:千万不要嫁广东男人,尤其是潮汕男人!此言一出,即在网上激起强烈反应,附和之声和板砖同时抛出,许多人为潮汕男人鸣不平。那么,所谓“真正的潮汕男人”和家庭到底是怎么样的?是什么样的文化传统赋予他们种种与众不同的特征?面对越来越开放的世界,潮汕男人是固守传统还是逐渐变通?我想,作为潮汕人是最有权利来回答这个问题的。来信请寄lxh.stb@126.com。

  外地牌摩托车

  仍在拉客

  近日,记者在市区人民广场仍然看到一些外地牌摩托车在拉客,记者上前向一名外地摩托工友发问,这名工友很不友善地对视记者不予回答,据了解,许多外地牌“摩的”仍然抱着观望和侥幸心理。张烈华摄

  相关资料

  国内城市“禁摩”情况

  据初步统计,全国目前有170个城市“禁摩”,停止对摩托车发放牌照的城市更是不在少数。

  北京:从1985年起,即禁止摩托车驶入中心城区(即“禁摩”)。

  上海:从2001年9月起,禁止1.2升以下的汽车进入高架路,从1999年开始在城区主要道路禁摩。

  广州:2003年起,开始在城区几条主干道“禁摩”。2007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市区中心城区行驶。

  长沙:从2003年3月1日起在城区四条主干道禁止摩托车通行,从今年起每年要新增10条限摩线路,到2007年底要在二环线内全线禁摩。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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