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贷”出象牙塔的蓝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1:10 大江网-江西日报

  ●全省助贷合同金额达到1.3亿多元,贷款人数、金额分别是去年的8.5倍和10倍

  ●高校助贷工作仍有差距,有24所高校象征性地发放,还有44所高校尚未启动发放

  ●银校合作进展缓慢,部分高校对承担风险补偿金存有顾虑,制约助贷工作全面推进

  今年,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即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学生可在毕业后6年内还贷。新机制运行以来,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4月至9月,我省经办银行与全省本、专科(高职)院校11443名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3212万元,贷款人数和金额分别是2004年全年的8.5倍和10倍。助贷额度最大的5所高校分别是:南昌大学4000万元、江西师范大学3000万元、南昌航空工业学院1800万元、江西农业大学820万元、南昌工程学院380万元。

  目前,我省提出申请助学贷款的80所高校中,有73所在校内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共计165人,有55所与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有76所与省工商银行办理学生生源地贷款的代理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

  与去年相比,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部分高校的助贷工作与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学子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全省80所高校中,有44所尚未启动发放贷款,占申请贷款高校数的55%。已发放贷款的36所高校中,签订贷款合同或实际发放贷款在100万元以上的只有12所高校,其他24所只是象征性地进行了发放,其中一所高校仅发放贷款4人共计3.4万元。在签订助贷合同的11443人中,实际发放贷款7452人,金额3978.8万元,分别占合同人数的65%和合同金额的30%。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我省高校助贷工作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银校合作进展缓慢,许多高校没有落实银校合作协议中的条款,高校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转移到承办银行不太理想。截至9月底,公办高校只有6所在经办银行新设了基本账户,加上新机制实施前的11所,共计17所,占24%;二是部分高校对承担风险补偿金有些顾虑,一些专科(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认为:公办高校要承担贷款额度6.25%的风险补偿金,而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则要承担12.5%的风险金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贴息,还要进行银校合作,在资金效益上不划算,因而不愿启动;三是部分高校重视不够,虽然设立了专门机构,但多数机构是挂靠,明有实无,人员虚设。

  在省高等学校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某高校一位三年级的学生来信,震撼了现场所有人的心。他在信中说,入学已经3年,国家助学贷款一分钱也没拿到,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和生活。省高校助贷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国家助学贷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心工程”,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快高校事业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公平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重要影响。他呼吁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规定,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效机制,让所有贫困学生都能感受到党的关怀,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学业。(本报记者李文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