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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菜场禁用黑色塑料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1: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新京报报道黑色厚质塑料袋将禁止在菜市场内包装使用,炒货类食品也不得在市场内现场加工制作。5日,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了升级改造后社区菜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初步“模样”。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告诉记者,由于黑、红、蓝等深色塑料袋多是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对人体有较大危害,也不可降解,因此规定,菜市场内需包装的鲜肉、鲜鱼、豆制品、酱卤制品等食品,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型包装材料或包装袋,不得使用再生包装材料以及黑色或深色有毒的厚质塑料袋。“用于保鲜陈列覆盖在

肉类、熟食上的保鲜膜也禁用含DEHA的PVC保鲜膜”,而应采用PE或其他无毒材质。另外,菜市场内不得设置液化气和明火设施,不能在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在市场外加工的肉馅肉糜也不能进入场内销售。5日,记者走访了宣武菜市口附近一些小型菜市场和散摊,发现有不少商贩使用的是黑色或红色塑料袋来包装蔬菜,对于这些塑料袋的危害,商贩也是一无所知。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7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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