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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 网友言辞过激,大众点评网被诉名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8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贺同责任编辑 刘海阳

  因将网友点评汇编成书,大众点评网曾于去年被孔家花园酒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为构不成侵权。而因对网友“见他个大头鬼”、“这个死不要脸的”等语言未加过滤,近日,大众点评网再次被孔家花园告上法庭。同时,餐饮业同行鸿运楼酒家也对该网站提起诉讼。虹口区法院将于今天把两案合并开庭审理。

  餐馆:

  没有履行审核义务

  “网站管理者应对网友评论进行审核,并删去粗俗和侮辱性的语言。”据孔家花园的代理律师邬华良介绍,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他认为,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非但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反而把这些言辞偏激的网友尊为“美食家”,这助长了网评中的随意侵权和诽谤侮辱之风,侵犯了孔家花园的名誉权。

  起诉材料中,一张经公证的大众点评网的页面打印件显示,2003年6月20日,一位叫“老饭桶”的“美食家”对孔家花园宛平店作出如下点评:“它号称‘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他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

  “该网友点评使用了明显的侮辱性语言,恶劣程度更严重。”邬华良介绍,与上次针对大众点评网汇编的《指南》一书起诉不同,这次主要针对网站登载网友侮辱性的点评。而该网站对饭店建各种排行榜,也违反了有关部门关于严禁擅自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综合评价和排序的规定。

  为此,孔家花园提出了要求对方停止在大众点评网上侵犯其名誉,撤除相关内容,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判令被告在大众点评网和《上海餐馆指南》上发布的上海餐饮企业排行榜无效,撤除网站上相关内容,停止发售该《指南》等诉讼请求。

  “有的饭店被骂得更难听。”孔家花园总经理杨子江表示,他曾打印下该网网页里针对其他饭店更加不堪入目的粗话。目前,不少同行都在继续关注孔家花园的第二次诉讼。

  网站:

  评论过激但未侵权

  “我不认为这是侵权,作为网站BBS管理者,我不会把这条评论删掉。”第二次面临诉讼,大众点评网CEO、汉涛信息咨询公司董事长张涛并不惊讶。他表示,每个网友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而在每个网页下端,网站也登出了“免责条款”。他介绍称,为维护每个会员和餐馆的利益,网站管理者会客观公正地对每一条网友评论进行审核。如出现对生煎店作出“鱼翅难吃”之类明显不真实的评论内容,一定会被删除。

  在张涛看来,“‘老饭桶’的点评确实有些过激和情绪化,但可以看出他确实去过孔家花园。至于他的用语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侵犯他人名誉权,张涛认为这需要法律上的界定。“我们只是‘中间媒介’,法院的判决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将会从法律上,帮我们进一步明确日后对网友点评的审核尺度。”

  餐饮同行鸿运楼加入起诉队伍

  早报记者 贺同

  对孔家花园的前一次起诉,一些同业经营者持观望态度。而这次,孔家花园不再“孤军作战”,餐饮业的同行鸿运楼也加入了起诉队伍,矛头所指仍是大众点评网汇编的《上海餐馆指南》,该书主要以网站上网友对上海餐馆的评点为内容编著。

  “做餐饮这行很忙,我们也知道这种官司打赢了也拿不到多少赔偿,但是就是气不过。”鸿运楼总经理胡华荣说,大众点评网到去年12月底对鸿运楼共有20条点评,而《指南》一书只选取了其中两三条作为对鸿运楼的“总体评价”。20条点评中只有一条批评说“环境一塌糊涂”即被编入,而更多如“装潢古朴雅致”等赞扬,书中均无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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