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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中院腐败“窝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36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法官系列腐败案由阜阳市检察院指定颍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涉及罪名最多、涉案数额最大的中院执行庭庭长王春友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在颍东区人民法院开庭。

  颍东区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4年,王春友利用担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职务之便,受贿116.61万元(其中69.44万元系未遂),贪污1万元,并有75万多元

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春友表示认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雨山前敏强)

  《华东新闻》(2005年11月0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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