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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推市场廉政准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36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记者徐爱民报道:江苏南通市纪委、检察院、经贸委等9部门经过调查研究,于11月初联合对全市乡镇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颁发了13条《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以构建制度防腐体系。

  该“规定”不仅加强了对全市100多名建筑、国土等市场监管、交易人员的管理,而且明确:从事交易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方被准予进入南通行

政区域内的相关市场从事供应及相关中介服务等活动。

  凡进入南通行政区域内相关市场的单位或个人在从事交易及中介服务等活动中,利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法人代表或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取消其进入南通相关市场的资格。对有主动行贿,或有串标、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行为的,或在建筑施工、有关采购供应中违反廉政规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供货质量的及有泄露标底,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钱物或其他好处,向投标人透露对评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状况,尚不构成犯罪,性质较轻的,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并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入南通相关市场从事交易及中介等活动进行限制。

  《华东新闻》(2005年11月07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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