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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家供热企业公布热线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03 大连晚报

  200多家供热企业公布热线电话

  ■见习记者常婷

  ■本报记者张晓昭

  本报讯供热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采暖期将于11月15日正式开始。昨日起,我市部分供暖企业开始低温试运行,有些住户家中已有丝丝暖意。我市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及200多家供热企业集中公布各自的服务电话,以保障取暖用户的合法权益,方便市民反映和投诉供热问题,供热体制改革后,要求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同时必须连续供热。我市各供热企业已于10月份完成了供热设施的维修、改造,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按照政府要求,供热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单位必须成立供热投诉中心,5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站点,必须设立保修和投诉电话,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对市民关于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供热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供热质量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1小时内到场。

  供热设备故障维修要在40分钟内到场,一般故障修复不得超过12小时,重大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

  同时,从今冬明春供热期开始,大连市供热管理部门将设立供热信访投诉工作办公室,并设立投诉热线。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对供热质量差,居民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将取消资格,勒令退出供热市场。

  今年起,大连市供热体制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供暖正式开始后,市民发现室温不达标、室内供热设施爆裂等问题时,首先应及时反映到所属供热站点,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可反映至所属供热公司,仍无法解决,市民还可向所在区供热办投诉。之后,也可根据情况反映至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反映问题时,用户应说清供热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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