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作恶 惯犯受到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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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1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张成伍)近日,强奸、盗窃犯葛广州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葛广州现年23岁,砀山县毛集镇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因病于去年3月10日被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中,不仅不悔过自新,又作恶多端,终于走上死路。 去年4月至7月间,葛广州窜至砀山城关镇西关地下道铁路旁,以冒充公安人员查验身份证等手段诱骗3名妇女,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3人实施强奸。去年5月至7月间,葛犯还在砀山县城乡等地多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加上原判剩余刑期8年7个月零14天,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一审宣判后,葛广州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高院认真阅卷审理,认为该犯冒充公安人员强奸多人,并盗窃多次,系累犯,应依法严惩,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