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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每3天查获一起违规用水案 单位偷水最牛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55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记者 孙妮

  11月3日下午,柳州市柳石路一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来到建委供水监察大队,为自己数次野蛮施工、破坏城市供水消防设施的行为埋单,交纳了2000元罚款及水费损失补偿。这是今年以来供水监察大队查获的第115起违规用水案例。

  据了解,类似的偷水、违规用水、破坏城市供水设施的案件,柳州市平均每3天就查获一起,近年来,发案还有走高的势头。供水监察大队大队长叶祯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绘制了几幅“水偷”图。

  邻居揭发打哑语

  今年6月17日,供水监察队员来到荣军路32号,调查一韦姓居民偷偷从地下供水管接管使用的行为。“他用了多久?”第一位居民听到提问摇了摇头,其他邻居也摆摆手。经过社区干部做工作,终于有人伸出2个手指头。“两年?”那人点头,赶紧离开。监察队员进而找到韦某了解使用时间,他先说只用了两个月,然后又改口为半年,最后,监察人员申明有人作证,韦才不得不承认,自从偷偷接管,两年多来已经没怎么交过水费了。

  叶祯樊告诉记者,居民私自偷水在监察部门查获的案件中并不多,危害也不是最大的。但由于其偷水量小,又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如果没有人举报,监察部门很难发现。

  单位偷水最牛气

  10月15日早上8时许,供水维修人员在抢修回程途中发现,一辆洒水车司机正扭开红色消防栓取水。维修人员上前询问司机,同时向监察部门报案。谁知,司机关阀收水管,急速倒车走人,始终没答一句话。

  叶队长告诉记者,城市的消防栓分为红黄绿3种颜色,红色消火栓是专供灭火使用的,其他诸如园林、绿化、市容等部门,用水都有固定的取水点。在最近3个月内,供水监察部门不断接到举报,洒水车经常在中午和半夜,到非指定取水点接管取水。监察人员连续布控几个昼夜,终于捉住了3次现行,其中有2次都是上面提到的这位司机。监察部门多次向用水单位下发了违规用水处罚通知书,但是3个月以来,相关单位一直没有接受处罚。10月31日,监察部门不得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协调处理。

  “单位偷水量大,也最牛气,很多根本不接受处罚。”供水部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

  房下埋藏“水炸弹”

  人为偷水虽然大量吞噬了水资源,甚至破坏城市供水设施,但并不是供水监察部门最揪心的麻烦,在供水管道上偷偷搭盖违章建筑(有部分因历史原因是合法建筑),才是最危险也最可怕的。

  据了解,国家城市供水相关法规规定,城市建筑物必须距离给水管道3至5米,由于过去水管铺设、规划建房无序和混乱,柳州市有50多处(片)建房都未达此标准。原白沙钢材市场的一座铺面,门框就架在水管上(现已拆除);而在箭盘山附近的一座还在住人的学生公寓,房子的一脚搭着柳东水厂的出水主管。建筑物离水管过近,其重力会对管道造成重压,一旦水管爆裂,就会迅速在地下淘出一个5×10米的大坑,房屋、围墙极易塌陷。这样的房子就像建在定时炸弹上,随时都可能爆炸。叶告诉记者,由于很多住户对这样建房的危险性还不了解,所以在有关单位建议拆除时,很难做通房主的工作。经过两三年的努力,“炸弹上的房屋”有八成已经拆除,目前,监察部门正在挨户做工作,希望房主尽快配合拆除。

  编辑:杨东 作者:孙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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