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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老杨”有愤怒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4:49 时代商报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报考工作基本结束,公众喜见“国家级大单位”的大门欠开一道大缝,一缕阳光射入心扉,阳光来自户籍限制政策的取消。这意味着,非北京户籍的全国上下人才都可以摩拳擦掌一试身手了。

  赞赏的声音很多,因为这毕竟是观念上的进步,过去“北京人”占据“国家级大单位”的现象将得到改变,五湖四海的人才都有了机会。不满足的声音也有,比如“35岁以上

不得报考”的年龄限制激起了一位法学硕士的不满,最近,四川36岁的法律硕士杨世建状告人事部拒绝其报名参加考试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了他依《宪法》享有的平等权和劳动权,对他构成了就业歧视。

  愤怒的“老杨”有愤怒的理由,在这个对知识、经验要求越来越高的年代,35岁堪称极佳的黄金年龄,人的学业与事业都走上高峰,那么国家人事部凭什么把“35岁以上”的人“一刀切下”呢?如果是私营企业、饭店老板招工设限的话,想来很多人懒得去较真讲理什么的,而作为国家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认为不代表社会积极导向的政策当然要被拿来理论一番,实在不行就打官司。

  过了35岁的人,阅历丰富经验宝贵,尤其是应该以成熟姿态为公众服务的公务员队伍,很需要这样的人才,“拿来”就顶用,为何不用?现实情况是,许多地方和单位恰恰在公务员的年龄问题上大做文章,以年龄划线成了“精简机构”乃至选人用人的法宝,这是选人用人问题上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如果公务员招考取消这一限制,可以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一个政策被“两只眼睛”去看,一只看到了其进步的一面,一只看到了其还有不妥甚至可能“违法”的一面。

  现行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政策开了一道大大的门缝,从前以户口为樊篱画地为牢,现在绊人的门槛已经拆除,“身份社会”的观念得到了洗刷。同时,人们更希望拆除所有篱笆墙,让年龄、学历等等不代表人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附属物散去,让真才实学站出来说话。

  从法治角度看,作为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平等权,所以理当给予公民相对平等参加公务员选拔的机会,应该突出体现社会的正义性。

  门开处,清风徐来。公务员招考,门缝能不能再大些。

  首席评论员 万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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