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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曝光举报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04 浙江日报

  

  本报讯(市报道组金新安通讯员谷若怀)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法庭执行人员通过《乐清日报》曝光台栏目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情况予以曝光,顺利执结一起申请人为北京一家公司的执行案件。这是乐清市人民法院实行执行曝光制度以来,对长期在外躲避债务导致法院无法查找的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得以

顺利执行的众多执行案件中的一例。

  乐清市人民法院从2004年9月开始建立了执行曝光制度和执行悬赏制度。将那些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长期在外躲避债务导致法院无法查找的被执行人名单,每半月一期在当地媒体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并对于举报上述被执行人有关线索促进执行工作者,按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自推行执行曝光制度和执行悬赏制度以来,该院已刊登22期、曝光近百个案件。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该院共收执行案件2095件,执结1827件,结案率达87.2%。2004年,该院被省高院授予省级“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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