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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上路 GPS监控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24 南方都市报

  泥头车上路 GPS监控安全

  中山专项整治城区泥头车,12月1日延伸至所有镇区

  本报讯(记者叶孜)从昨天开始,中山市交通局、城管执法局、交警支队联合对城区泥头车进行统一整治,凡在城区及各镇区从事砂、石、土的1.5吨以上的工程营运车辆、运输商

品混凝土车辆,须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征,并加装GPS方可上路,12月1日整治延伸至各镇区。

  根据《中山市城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试行规定》及《关于中山市营运车辆实行GPS运行安全监控管理的工作意见》有关规定,从11月5日起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凡在城区及各镇区从事砂、石、土的1.5吨以上的工程营运车辆、运输商品混凝土车辆,须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

  办证须是经公安交警机关登记备案而且合法的车辆,或是在军队、武警部队登记备案的军、警车辆;须加装符合标准的液压可伸缩密封顶盖;已按规定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有效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车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运输劳务合同;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支配者持有身份证,非本市居民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持车辆营运证等,才可到所属辖区交警部门办理,否则不准上路营运。

  据了解,目前在中山上路行驶的泥头车辆多数证照不全、保险过期,或为报废车辆,还有挂假牌、套牌,甚至无牌就上路营运,驾驶人不登记不备案,且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逃之夭夭。

  市交警部门表示,凡没有办理通行证的泥头车,不准在市内道路上从事砂、石、土及商品混凝土运输。违者将按冲禁处理,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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