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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有管理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以教授身份给北大师生讲课,在谈到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时公开表示:“我不太赞成经济学家去当独立董事,因为经济学家对企业管理、企业的一些猫腻不清楚,管理学家清楚,这是说的实话。”(《新京报》11月6日)。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独立董事,究竟该让什么样的人来担当?

  成思危没有就此作出回答,只是提出“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应该作出规定”。其实,对于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国内并非没有规定。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五个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性,经济、法律等学科知识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等等。

  然而,仔细研究这些任职条件,我以为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明确将独立董事必须具有一定企业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纳入。现在的企业,搞猫腻、做手脚十分在行,不要说企业外部人隔行如隔山,难以发现问题,就是企业内部,跨部门不懂行,没有拥有足够信息,也难发现问题。而既不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又不懂企业弄虚作假、遮人耳目猫腻的经济学家独立董事,要想从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有限报表、资料或其他信息中发现问题,抓住要害,则更是难上加难。

  独立董事,既应对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负责,也应对其他利害关系人——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供应商利益、环境利益、公司所在社区的利益负责。考虑到中国企业差强人意的道德素质,也考虑中国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很不规范的现状,我以为,独立董事任职,应该比过去更加强调让具有相应的企业和商业阅历,能做出独立的有价值商业判断的综合性人才来担当。

  李北陵(重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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