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杀人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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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杭州市萧山区高三女生陈某参加完高考后突然失踪,原来是被一名18岁的高二男生杀害。凶手日前被杭州中院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庭1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7日晚,被告张小锋骑电动车在萧山区的街道上与被害人陈某 相遇,萌生歹念,尾随至停车库内,对其进行恐吓,但遭到反抗。期间被害人将被告左上臂咬伤,张小锋则用捂嘴、掐颈等手段,造成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张小锋将被害人尸体转移到一废弃的自行车车库内藏匿,并对尸体实施猥亵和奸淫。(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