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WTO法律研讨会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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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27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8日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传丽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澳门就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达成共识后,最高人民法院正会同有关部门与台湾磋商建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协调机制。 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WTO)法研究会、北大法学院、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海峡两岸WTO法律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大学举行,海峡两岸数十位法律专家与会。 王传丽在会上就“两岸四地民商事判决认与执行的若干法律问题”发表专题报告,她表示,按照台湾方面的规定,只要大陆内地法院的判决不违背台湾的公共秩序,台湾的“法院”将以裁定方式予以承认并交付执行。对于承认和执行香港、澳门地区的判决,台湾法律规定要有相互承认对方判决的协议,现在还没有签订这样的协议。 王传丽表示,受到两岸政治因素影响,短期内两岸四地无法进行统一的安排。她建议,可以先由大陆分别与台湾、香港、澳门之间制定安排,明确有一些共同的判决承认与执行原则,先求得局部的共识,等到时机成熟,尽快制定四地一致的安排。(赖锦宏) 【2005-12-08台湾联合新闻网供人民网专稿】 相关专题:第六次WTO部长级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