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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装太阳能业主大会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8:42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业主大会尚未召开,江宁文化名园的钱女士就在房顶上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物业公司以此举“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其拆除。钱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江宁区法院。

  业主:我没有同意拆除

  钱女士称,今年11月6日,她在文化名园某幢屋顶上安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然而
第二天物业公司就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把太阳能热水器拆下。钱女士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太阳能热水器并恢复原状,另外赔偿精神及其他损失500元。

  物业:有约在先不能装

  物业公司则认为,钱女士作为业主,在购房时已和

房地产开发公司约定不在房顶安装太阳能
热水器
。另外,该房屋在设计和建筑时均未考虑安装
太阳能热水器
,现在钱女士擅自安装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小区内其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均不同意钱女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法院:不支持“恢复原状”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区内房屋的屋顶系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如何合理使用,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应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全体业主决定。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将完好的太阳能热水器返还给钱女士,钱女士要求将太阳能热水器“恢复原状”及赔偿其精神损失等其他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法官说法:

  据审理此案的史俊杰法官介绍,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将房屋出售时,已制订了临时业主公约,该规定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符合常理,钱女士虽未承诺,但应当遵守该公约。若钱女士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经业主大会同意通过。

  作者:江研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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