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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书记省长考不及格又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在河北省,包括省委书记、省长等在内的30万名公职人员,将分批参加全省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该省同时还规定,凡考试不及格的公职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和重用,行政执法人员则不能取得执法资格(据12月26日《新京报》报道)。由报道看,如此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实在严格且严谨得可以,不光省委书记和省长都“率先垂范”了,而且也将接受考试规则的约束,足见类似法律考试业已实现了“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试理想。不过,笔者也身为公职人员,更参加过无数次类似的统一考试,但总的印象却是考前“雷声大”,考后“
雨点小”。考前动员总是以“无故不参加”将如何如何,抑或“考试不及格”又如何如何……反正“后果”都显得“很严重”。可是,一旦“身入其中”,这样的考试不光考场上松松垮垮,而且最终也很难出现“无故不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等严重情形。一个地方的情形如此,其他地方恐怕也大同小异。

  其实,对于公职人员如何提拔和重用,2006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理应是最为权威的操作蓝本,此外还有相关的干部提拔任用条例。各地若撇开国家法律和党纪规定而制定版本不一的“土政策”,不光于法理难通,而且也很容易成为一种不具操作性的摆设。哪个地方类似这样的摆设愈多,便愈说明那里的人治尾巴拖得愈长!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7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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